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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每個人心底的一口永不乾凅的活泉。
 
年紀漸長,愈來愈知道「幸福」的可貴。
 
也慢慢了解:
一個人是否夠擁有幸福,
多半和他本身的個性直接相關,
和他本身有多少財富,關係並不大。
 
至於「幸福可遇是不可求」這種說法,
更覺得荒謬了。
 
幸福既不是遇到的,也不是求來的,
它是心中一顆夢想的種子,
需要用整個生命的熱情
去用心耕耘灌溉,它才能發芽。
 
缺乏生命的熱情的人,
沒有足夠能量,
遇不到也求不到幸福。
 
幸福,
原來是眾裡尋它千百度,
卻在自己內心的燈火闌珊處。
 
小時候在經濟不甚寬裕的家庭中長大,
看盡父母為錢勞苦奔波的窘境,
一直相信「貧賤夫妻百世哀」,
誤以為只有賺到足夠的錢,
才能獲得幸福。
 
而一個人或一個家庭,
必須累積多少錢、
擁有多少財富才算足夠呢?
 
幾年前,當我決定要離開
 Microsoft微軟公司那份待遇
及福利十分優厚的工作前,
我問自己這個沉重的問題,
母親卻給我十分輕鬆的答案:
 
「我們一家三口,每個月
只要新台幣兩萬五千元,
就可以餐餐吃魚吃肉了。」
 
經歷過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母親,
對幸福的渴望只不過是和她的
丈夫及兒子團聚,全家餐餐有
魚有肉可吃,如此簡單而容易
獲得幸福。
 
這個答案,對當時的我而言,
有極其關鍵性的影響。
 
我終於在職場上脫離金錢的牢籠,
得到「做自己想做的事」的自由。
 
成立工作室幾年後,
實現了一些小小的夢想,
有了一點基礎的儲蓄。
 
母親卻意外腦幹出血導致中風,
從此失去自由行動的能力。
 
這對一個幸福的家庭而言,
是一次重大的打擊。
 
所幸,我們全家人同心協力
堅持要再站起來,陪伴母親
度過生命的難關。
 
父親扮演「生活看護」的角色,
兩位已出嫁的姊姊也常回來充當
「造型師」及「營養師」,
我則兼任「司機及雜役」。
 
幸福,不但沒有遠離,
反而將全家人更親密地圍繞在 一起。
 
錢財並非完全沒有用,
基本的生活開銷還是要顧到。
 
但是,過多的錢財,
真的沒有太多用途,
它換不回健康,
也買不到快樂。
 
同樣居住在這片土地的人們,
基本上都是有錢人,
至少以「小康之家」佔大多數。
 
但是,我們卻不見得能將
生活過得十分幸福、快樂。
 
比起東南亞、中國大陸、
甚至更遠的東歐,那些經濟上
還有待改善的地方,我們有錢多了,
但是,他們可過得
比我們幸福、快樂。
 
多年來獨自旅行的經驗,
讓我有幸能見識清貧的幸福。
 
泰國鄉間的孩童,
騎在大象身上賽球。
 
中國新疆吐魯番的村民,
他們自己種葡萄,
喝著世界上最香醇的紅酒。
 
在東歐波羅的海三小國之一的
拉托維亞街道上,我看見一群婦人
正在選購琥珀飾品,價值約
新台幣一百元,她們卻像在
買百萬名鑽般慎重而興奮。
 
從他們單純而珍惜的表情,
一再印證幸福的種種可能性。
 
維持生活基本的條件之外,
需要的是知足而感恩的心情,
是敏銳而細膩的眼光,
是自然而優雅的美感,
是誠懇而體貼的自信。
 
這些足以創造幸福、
維繫快樂的條件,
非關財富,但對某些已經
被利慾薰心的人來說,
可能比財富還更難獲得。
 
畢竟,這是很內省的功夫,
必須反求諸己,才能重新獲得。
 
幸福是發自內在的感覺,
不假外求;也不是可以靠別人給的。
 
依賴別人施捨的幸福,
如海市蜃樓般虛無的繁華,
只是暫時的假象。
 
很多人以為:
幸福,是來自於愛你的人。
 
其實,這是很危險的想法。
 
如果你自己無法掌控幸福,
而將幸福與否的關鍵,
放在別人手上,
對彼此而言,
都是太大的負擔,
也不公平!
 
再說,怎麼忍心讓愛我們的人,
承擔這樣巨大的責任。
 
我們無法向別人乞討幸福,
卻可以大方地對別人奉獻幸福。
 
更奇妙的是,這分奉獻,
完全無損於我們本身擁有的幸福。
 
反而會因為你付出愈多幸福,
就在付出的同時,獲得愈多幸福。
 
幸福,
是每個人心底的一口
永不乾凅的活泉。
 
流出來愈多、
被舀走愈多,
它愈是不停湧出。
 
愈動愈有活力;
愈給愈快樂。
 
這是生命不滅的能量,
它形成一種磁場。
 
放出的能量愈大,
形成的磁場範圍就愈遼闊。
 
世間能永恆的,
唯有奉獻自己的力量
去幫助弱勢之人,
提昇自己生命能量。
 
 
 

本文十分感謝 Claudia 的精彩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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