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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面與朋友相處,我總是和善待人,大家絕對想像不到,
我會跟人吵架,而且,還是用英文跟外國人吵架呢!
1991年四月間,為了省錢,我從位在倫敦市區的學校宿舍搬出,
遷到郊區,與同樣來自台灣的女孩子一起合租一間較大的房間。
房東是中東人,樓下開著雜貨店,樓上的四間房間,除了租給
一對夫妻,他們算是老板的親戚或是同鄉吧!另外,最大的房間
就由我和室友共住,另外,還有 2 間隔間較小的房間,一間住了
同樣來自台灣的女孩子,一間則住了一位來自南斯拉夫的女子。
當時還是叫南斯拉夫,現在已獨立出克羅埃西亞、斯洛維尼亞和
賽爾維亞三個國家。
我會跟南斯拉夫小姐吵架的原因,主要是她不遵守共同生活公約,
也不願意輪流負責清潔共用的廚房及浴室。 這還不打緊,
更差勁的是,她的衛生習慣不好。刷牙時,擠牙膏擠到洗臉臺,
使用完畢也不清理乾淨。此外,還懂得聯合同樓層的中東籍夫妻,
製造是非,四處說我們台灣人的壞話。 只見她的一雙眼睛,
在跟人說話時,眼睛一直在開合不停,眼光閃爍不定,誠如
命理所言,對人極度的不信任。
那一段與不同地區國籍的人士共住一個屋簷下的日子,並不是
我不想好好跟大家相處。在外國生活,就是最不滿意他國人士
說咱們台灣人的壞話了。愈是跟我硬著來,我就會硬著送還給他,
這就是我吃軟不吃硬的個性囉!那是年輕時候的我,現在歲月增添
許多,我也應該慢慢的學會圓融些。凡事換個角度想,多為他人設想,
那麼,便不會衝動任意與人相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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